愛的表達
第一種愛的表達方式: 有些人覺得愛是要愛得轟轟烈烈, 到了失去自已, 失去對方也不知道。
第二種愛的表達方式: 有些人覺得愛是要擁有、佔有, 愛起來要著緊,帶點妒忌才算得上愛得深!
台灣名詩人余光中對自已四位女兒的疼愛卻由第二個程度"佔有"去到另一個階段"讓他/她幸福"。
他在書中這樣說:「... 我班上也有些可愛的廣東少男, ...但是要我把四個女兒全部讓那些"靚仔"、"叻仔"擄掠了去, 卻捨不得 ... 不過, 女兒要嫁誰, 說得灑脫些, 是她們的自由意志, 說得玄妙些, 是姻緣, 做父親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
第三種愛的表達方式: 讓他/她幸福, 很多人會說親情才能夠這麼, 男女之間愛情是沒可能了。
如果以火堆來形容這幾個表達方式, 第一種是兩人身上也是懷著熊熊烈火燒作一團, 各人也全心去燃燒自己同時也感受對方的熱力。
第二種表達方式就像兩個人分別坐在兩個火圈內, 大家卻很想將自己的火圈燃燒到對方正坐著的中心。
第三種表達方式就是兩個火堆, 互相烘著對方, 讓大家感受對方的溫暖。
少男少女, 熱戀的情侶對愛情往往也是第一種方式, 要得死去活來!
一些感情要好的情侶或太過著緊子女的父母卻往往不知不覺地用了第二種的方式, 慢慢走進對方的火圈內點著火, 冒必要讓對方知道自己的熱力!
要好的知己、老夫老妻往往也用著第三種的方式去愛, 常常感受對方暖暖的愛, 感覺對方幸福而不求回報的放出自己的熱力! 不過, 男女之間情人間能夠這樣嗎?
各種的結果也不同,
第一種烈火型往往是不能長久, 更可能會由極愛變成極恨!
第二種走進對方的中央, 用自己喜愛的方式去燃燒自己, 讓對方感受你的愛。但往往卻忽略對方是否真的能感受你的愛, 迷失了去愛對方的目的!
第三種人們往往不能察覺, 感覺不夠深。 但試問有多少情侶也為著對方幸福而放手? 但往往是付出是最持久, 也是最深的。
大家為何總覺得這樣的愛是不夠深, 往往忽略了。令兩個火堆不意會大家的存在, 慢慢遠離對方呢?
究竟愛(不單指愛情)一個人要怎樣呢?
第一種未嘗過, 也沒膽試! 也對反目後的結果感到惋惜!
第二種嘗過, 知錯卻又不知不覺去犯錯!
第三種嘗過, 對方感受過也忽略過!
現在我對愛(指非愛情)很清晰, 往往持著第三種的表達方式去愛!對方不察覺、不感覺也不是什麼大不了!
但對愛情的看法是如對方因自己不快樂不愛, 如對方因自己得不到幸福不愛。
怎去愛真的不懂? 不過, 往往看見對方因自己快樂, 自己也感快樂。 往往看見對方因自己幸福, 自己也感到幸福!
我常常問自己: "喂! 你係咪傻呀!? 讓他/她幸福, 卻要放手! 自己不心痛? 痛但一定要做!"
我諗都我係傻! 可能這樣的愛對大家來說太不合時! 不要裝偉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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